番外之:假如爱有天意_沈瑾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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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之:假如爱有天意

  六月,骄阳似火,走在巴黎的街头,没有人知道我从哪里来,要到哪里去。

  离开苏黎世已经半年了,这大半年我游走于世界的各个角落,想让时间冲淡我脑中不愉快的记忆,想让一切新的事物填补我心中莫名的空缺。

  穿过地铁站的时候,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,她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,弹着吉他,深情地唱着许嵩的《断桥残雪》,她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,懒洋洋地躺着。

 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。吸引我的不是因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,而是她淡淡的歌声触动了我的伤心事。我蹲下身,伸出手,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。

  她的衣服很破,尤其是牛仔裤,不少的洞,可是很干净,连同她的头发,他的手指,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干净的女流浪人。

  我站起身的时候,看见她的眼睛,讶异地盯着我。我茫然地转身,离开,好像她说了句什么,不过,已经不再重要。

  出地铁站的时候,有人拉住了我的手,我转头,是刚才那位女流浪歌手。她扬了扬手里的500法郎:“托你的福,我这一星期都不愁没钱吃饭了,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?”她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,明朗。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。

  在牛肉面馆,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。她吃着面,越过碗沿偷偷看我。她说:“我叫姚安若,安之若素的意思。你呢?”

  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,转眼就各奔东西。她很固执。我只好说:“霍凌东。”

  吃完了拉面,姚安若背起吉他,把桌边的波斯猫捧到我面前:“这个送给你吧?”

  我摇摇头:“谢谢,不用了。”

  她追着我出了面馆,可怜兮兮的说:“你就收留它吧,这猫可是稀有品种,是我前天晚上捡到的,跟着我实在是暴殄天物了。”

  我笑笑:“跟着我也是一样。”

  她听不明白我的意思,不依不饶的缠着我,非要我收留了那只猫,无奈之下,我只好如实说:“我也是一位流浪人,和你一样居无定所。”

  “不可能吧?”

  她上下打量我,或许是我的穿着和气质怎么看也不像是流浪人,她不相信我的话。

  “真的,我没骗你。”

  我径直朝前走,她却跟在了我身后,我便也不再搭理她,我的人生,还没有可悲到与一个陌生人计较的程度。

  乘了三辆公交车,四班地铁,我几乎绕着巴黎走了半圈,天黑前,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,伫立在九楼的窗前,我俯览着窗外的夜色,不愧是时尚之都,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,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。

  视线不经意的往下方一扫,竟诧异的发现,酒店的门外,橙红色的路灯下,立着一抹小小的身影,肩上背着大大的吉他,怀里则抱着那只白如雪的波斯猫。

  我讶异极了,那个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这里,而我却以为她早就不跟了,短暂的惊讶了片刻,我转身奔了出去。

  一口气奔到楼下,我出了酒店的旋转门,径直朝那抹身影走去,“是不是我不收留这只猫,你就打算一直跟着我?”

  她抬起头,咧嘴一笑:“我其实是没有栖身之处了,想看看你这个流浪人住哪里,我也好跟着将就一晚。”

  手指向我身后的酒店,遗憾的说:“可惜你是我见过最富有的流浪人,竟然住酒店。”

  “那我应该住哪里?”

  “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,那你应该清楚,桥洞或地下通道才是与我们身份相匹配的吧……”

  我环起手,戏谑的将她从头打量到脚:“看你长得细皮嫩肉的,住那种地方就不怕被骚扰?”

  “怕呀,所以我经常挪地方,这不是没地方住了,才想着跟你找个新住处,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。”

  她把手里的猫硬塞给我:“既然你住的这么好,那就收留它吧,总比跟着我流落街头要强。”

  我没好气的笑笑:“流浪这个词的定义不是睡桥洞才能称之为流浪,我只是在这边停留两天,明天就会离开,下一站要去哪里,现在还不知道,你如果只是让我收留它一晚没问题,超过一晚那就不行了,我不可能带只猫四处流浪。”

  她低下了头,那样子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,“好吧,一晚就一晚吧,明天我再想办法,只是……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。”

 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么一句话,她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女人,突然间就生出了怜悯之心,我点头,她开心的跟着我进了酒店。

  到了豪华的套房,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,坐在沙发上感叹:“你真是我见过最奢侈的流浪人了。”

  我倒了杯水递给她,打趣说:“你也是我见过最干净的流浪人。”

  她一边喝水一边与我聊天,聊的几乎都是关于我,我从哪里来,家里有什么人,我有问必答,却一句也不问她的情况,不是因为不想问,而是因为不好奇,我已经,过了好奇的年龄。

  聊了二个多小时后,她问我:“你喜欢听我唱歌吗?”

  “莫非你想唱给我听?”

  “是啊。”她调皮的笑笑:“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。”

  “好啊,我洗耳恭听。”

  她取出吉他,摆好姿势:“想听什么歌?”

  “我只要说你都会唱?”

  “应该是。”

  “这么厉害?”我思忖了一下:“morethanlove《假如爱有天意》”

  她拉动吉他弦,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,不得不承认,她确实厉害,我渐渐听得入迷了,人还坐在那里,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……

  一曲结束,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,重新又弹了一遍,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首歌的迷恋。

  事实上,我确实不介意她继续弹。

  第二遍结束了,接着第三遍,第四遍,一遍又一遍,直到她弹了不知多少遍,直到我意识到她可能累了,才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,起身说:“谢谢,就弹到这里吧。”

  安若放下吉他,伸了个懒腰,“我待会睡哪里?”她问我。

  “跟我来。”

  我将她领到其中一个卧室,开了门说:“就睡这里。”

  “时间不早了,睡吧,晚安。”

  我转身欲走,她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:“带我一起去流浪吧?”

  “开什么玩笑?”

  “我没开玩笑,我说真的。”

  “不行。”

  几乎未加思索,我便拒绝了她,我怎么可能带着她去流浪,我与她,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。

  “我会唱歌赚钱,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,绝对不会成为你的累赘,好不好?求你了?”

  她的眼神溢满了渴望,我顿时很不解:“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去流浪?又或者我为什么要答应你?我们很熟吗?”

  “因为我没地方去啊。”

  她垂下了脑袋,紧紧的咬着下唇,表情说不出的可怜。

  “我认识一位酒吧的老板,我可以介绍你去他那里唱歌。”

  鬼使神差的,我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,明明我早已经不是那个爱管闲事的我。

  她猛得抬眸,惊喜的问:“真的吗?”

  “恩。”

  “太好了,那就这么说定了哦,在没有安顿好我之前,你不可以离开这里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“我们拉钩。”

  她像个孩子似的跟我较真,我却也像个孩子似的配合。

  约定完之后,她开心的冲我扮了个鬼脸,关了卧室的房门,没到一分钟,房门又开了,她嘿嘿一笑:“忘了道晚安了。”

  “晚安。”

  我点头,心里不免有些无厘头,好端端的,这女孩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?我即不想做活雷锋,又不想做乐善好施的人,因此,大可不必管闲事,无论是对她,还是对她那只猫。

  说来很不巧,我的那位在法国开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,要一周后才能回来,我被迫延长了我的行期,只因为,那一晚的承诺。

  在等待的过程中,安若已经堂而皇之的赖上了我,谁让我答应帮她找工作,白天她去那里我不知道,但是只要天一黑,她就会准时回来,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,聊天,大多时候,都是静静的听她弹吉他,她说她没什么能回报我的,弹吉他给我听,就是唯一能回报我的方式。

  弹的始终是那一首《假如爱有天意》。

  几天相处下来,我们渐渐熟稔,她跟我说话越来越没个正经样,奇怪的是,我一点也不反感,相反的,甚至有点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,舒服,自然,不做作,不压抑。

  一周眨眼就过去了,我的朋友也回来了,我们如期见了面,他让我把安若带到他的酒吧试唱,结果如我预料,安若唱的很好,当场即被录用了。

  晚上安若兴高采烈的说要请我吃饭,感谢我帮她找到了工作,我笑着调侃她:“有钱吗?请我吃饭。”

  “有啊,大钱没有,吃拉面的小钱还是有的。”

  说着,便从口袋里掏出一百法郎在我眼前晃了晃。

  我欣然同意,我们去了第一次她请我吃拉面的那家拉面馆,她的话还是那么多,尤其是吃饭的时候,她说:“我给你讲我小时候的趣事吧?”

  “恩,好啊。”

  “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打我,打的我头上起了一个包。后来我哥哥要装东西,没找到包,就把我头上的包拿去盛东西了。”

  噗……

  我忍不住笑出声,一口拉面差点从嘴里飞出去。

  心情蓦然变得很好,我依旧没有问她为什么有家人却还出来流浪,也许每个人都有她自己的故事和理由,就如同我一样。

  小小的面馆里,回荡着我爽朗的笑声和她哜哜嘈嘈的说话声,原来快乐也可以这么简单,在暖风徐徐的夜晚,吃着一碗热腾腾的拉面,听着一个不熟悉的人讲着无厘头的趣事。

  这,是我意料之外的人生。

  吃完了拉面,安若背起她的吉他,我不解的问:“出来吃个饭,背着这东西累不累?”

  “不累啊,我待会有用处。”

  她说有用处,我也没多问,出了拉面馆,我们走在巴黎最繁华的一条街,走了一半时,她突然说:“我唱歌给你听吧?”

  “在这里?”我讶异的挑眉。

  “是啊。”

  没等我答应,她已经席地而坐,手指熟练的弹起动听的歌,还是那首《假如爱有天意》。

  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,我站在人群中央,看着她自弹自唱,心里莫名划过一丝异样,她与我以往接触的女人一点也不一样,她就像春天里的向日葵,干净,充满阳光。

  一首歌唱完,安若突然站起身,毫无预兆的宣布:“那个人,我喜欢他!”

  她的手指向我,我顿时被电击了一样,整个人石化当场,所有的目光都凝聚到了我身上,我看着她一步步向我走来,心跳莫名的厉害,明明已经不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少男,却因为她一句突然间的告白,比十七八岁的少男还要羞涩和不安。

  “东哥,我喜欢你,那一天你问我,如果你不收留我的猫,我是不是打算一直跟着你,其实答案是肯定的,如果你不收留我和我的猫,那么,我就会缠着你,一辈子。”

  她说完,竟当众吻住了我的唇,熟悉的气息,像记忆里栀子花的香味,也许是因为震惊,又也许是因为贪恋,我竟然没有推开她,任由她执着的吻着我。

  情不自禁的,我开始回应她,她的热情,她的勇敢,都令我迷失,我沉浸在这个吻里不可自拨。

 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她这才不好意思的移开唇,背上吉他拉着我的手逃出了人群。

  我就这样被她拉着跑,跑了不知多久,眼前出现一条银白色的河,我们坐在河边,气喘吁吁的大笑,气氛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尴尬,她真的是个令人很舒心的女孩子。

  “刚才是捉弄我的吧?”

  我望着眼前波光粼粼的湖面,淡淡的问。

  “没有啊,真心的。”

  她笑着回答。

  “为什么喜欢我?”

  “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?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,只要有一种感觉就够了,我喜欢你,从第一眼开始。”

  无法形容内心的震撼,不是因为她的洒脱,而是因为,我曾经也对一个女人说过同样的话,“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太多的理由,只要有一种感觉就够了,我心疼你,从一开始就是。”

  难道,冥冥之中,真的有这样的缘分,难道,爱情,真的有天意?

  “其实我骗了你……”

  她突然低下头,刚才的勇敢已不复存在,又变回了那个做错事的孩子模样。

  “骗我什么?”

  “我不是流浪歌手。”

  “我知道。”

  我的回答令她很意外:“你知道?你怎么会知道?”

  “你的言谈举止告诉我的,你应该是富家千金吧?”

  她惊讶极了,点头,又摇头:“是,不是……其实之前是,现在不是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之前是,现在又不是了?”

  这是第一次,我主动问她的情况。

  她沉吟片刻,突然落泪了:“我出生在一个富有却并不幸福的家庭,我爸爸为了巩固他的商业帝国,不惜让我嫁给一个比我大二十岁的老头子,我不同意,他便给我两个选择,要么嫁人,要么滚蛋,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滚蛋,所以,我现在已经不再是富家千金。”

  有这样的父亲我一点也不意外,因为,这样的父亲绝对不止一个。

  “什么时候来的f国?”

  “一个星期前。”

  “才来一个星期?”

  “恩,其实那天你会遇见我,是我跟朋友打赌打输了,她们让我到地铁站唱歌,第一个给我钱的人,只要不是女人,无论多老多丑,我都要请他吃饭,并且向他告白……”

  她声音越说越小,兴许是觉得很荒唐,已经不敢再直视我的眼睛。

  “所以刚才只是游戏喽?”

  “不是的。”

  紧张的抓住我的胳膊,紧张的解释:“不是这样的,虽然初衷是演戏,但是心一直是真的,我是真的喜欢你,说我花痴也好,白痴也好,反正我就是喜欢你!”

  我深深地凝望她,着着她因为怕我不相信她的真心而流露出的焦急,淡淡的笑了:“我相信你的话,也不介意你的欺骗,但是我不可能接受你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她的眼圈一下子红了。

  “因为我是一个感情的失败者,而且不是失败一次,是二次,所以我已经不敢再爱任何人。”

  “那你可以暂且不爱我,只要给我机会让我爱你就好了。”

  “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。”

  “只要有信心,一个人的事早晚会变成两个人的事。”

  “我没有这样的自信。”

  “可是我有,就给我一次机会好吗?你并不讨厌我不是吗?”

  面对她的苦苦哀求,我的心渐渐有些动摇,“你确定我给你机会,我们就一定会走到一起?”

  “是的,我确定,再没有人比我更适合你,也再也没有人比你更适合我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

  “因为我们都是被丢到世界的北极,却渴望温暖的人。”

  我彻底被震撼了,心在那一瞬间地动山摇,就因为她的最后这一句话,我当即决定留在法国,给她一次机会,也给自己一条出路。

  一个月后,安若说要带我去见她当初打赌的那几位好友,也是当初一起在法国留学的死党,我同意了。

  傍晚的夕阳染红了巴黎这座美丽的城市,我与安若来到了约定的咖啡厅,远远的,看到了几位谈笑风生的姑娘,我赫然停下了脚步,因为其中一个姑娘竟是我父异母的妹妹慕绮绮……

  世界这么大,遇见的机率这么小,但是两个有着血缘关系的人,却还是遇见了。

  我牵起安若的手,微笑着一步一步朝她们走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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